【课程建设】关于选修课(艺术类)教学管理的要求(讨论稿)
关于选修课(艺术类)教学管理的要求(讨论稿) 艺术类(美术、音乐)选修课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各科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能够开阔学生视野,丰富知识,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校办学水准,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 一、成员筛选 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班主任推荐,指导教师面试筛选的方式,确定20—60人左右为兴趣小组成员;成员以高一年段学生为主,高二年段学生为辅,包括高一年段的艺术特招生。(高二、三年段的艺术特招生参加高考训练队培训,培训方案由指导教师制定) 二、课时安排
三、管理考核办法 1.课时:(1)各指导教师负责功能室管理,每周1课时。(2)指导教师按实际课时计入课时工作量,上课前到导护室进行指纹签到,缺课的在年度考核课时工作量项目栏中扣去0.2分/次。指导教师须上交学生点名册、教案、活动照片等材料才能认定课时工作量。 2.竞赛:须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区级竞赛至少获二等奖,市级以上原则上获三等奖以上,三年之内有省级以上获奖。否则课时工作量按减半核算。 3.汇演:根据学校活动的需要,每次都要单独制定工作方案,要求艺术类学生积极参加。
教务处 2019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