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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0-11-01】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严肃人事管理纪律,完善教职工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职工坐班时间

1、班主任、双语老师、行政领导:

班主任、双语老师:上午730~1100           下午1430~1630

行政领导:上午730~1120                                下午1400~1710

       (校级可免签退)

2、教学人员、职工

上午810~1100                            下午:1430~1630

晚督修师:1820~2110

3、图书馆管理人员

周一、周三上午810~1000          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400

下午1700~1820

4、实验教师坐班时间

上午810~第四节下课                     下午1430~1630

5、导护师

第一岗720~1230                        第二岗1230~1820        

第三岗1820~次日720

注:以上坐班时间,随季节变化作相应调整,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考勤办法:电脑打卡、签名、督查

1、上课、坐班、晚督修、导护师督查

2、全师会议:办公室点名

3、年段会议:年段长点名

4、教研活动:教务处督查

5、升旗;下段中层点名

6、课间操体育老师、班主任:由导护师负责签名

三、补签程序

教职工应在规定的时定办理签到、签退手续,在规定时间的10分钟内签到为迟签,超过10分钟(或未办理签退手续)为缺签。

1、教职工因故缺签的向当天导护师书面说明,由带班校级签名确认,(2天内有效)送办公室备案。

2、教职工签到后临时急事外出,向当天导护师请假并在签到处登记,但须回校签退。

3、因会议或公事未办理签到签退的,所属处室领导签名,经导护师确认后送办公室备案。

四、教职工请假审批程序:

教学人员:教务处主任核实→下段校级签注意见→校长审批→办公室备案(教育局备案)

非教学人员:所属处室主任核实→分管校级签注意见→校长审批→办公室备案(教育局备案)

1、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1)一周内,持请假条,由校长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2)一周以上两周以内(含2周)的,须持医院证明书、病历卡、请假审批表,由校长审批,办公室备案后并报教育局备案。

3)两周以上3个月以内的(含住院治疗),须持医院证明(或住院证明)、病历卡、治疗发票等,请假审批表,经校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确需在外地住院治疗者必须提供由本市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初诊住院证明,学校每1个月派人前往探视一次。(女职工请假的需向工会上交有关计生材料)。

4)同学年病假累计达三至六个月的,每月扣发工资总额的30%,六个月以上的扣发工资总额的50%,患癌症、传染病及伤残鉴定达四级及以上者除外。

2、事假:教职工因特殊事情需要请假的,必须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3天之内(含3天)由下段校级审批;3天以上2周以内的需经校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校长签批;2周以上的由本人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校长签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事假所涉及的工作应由本人自行调整。

3、公假:教职工因培训、学习、考察(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短期的(即一个月内)由校长批准,超过一个月的应报教育局批准,申请非公派脱产进修的经报区教育局研究批准后,停发进修期间工资,计生接受原单位管理。

4、婚假:教职工属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半个月,不属晚婚的可请假一周,需本人申请,学校分管计生干部核实材料,校长审批。(不请婚假坚持工作的,学校按应请婚假期间实际课时数或工作量予以补贴)。

5、女职工分娩假:女教职工属正常龄生育的,可请假135天,假期满后经妇检正常,可再续假45天,学校不一次性给予准假超过135天。办理请假手续时,须附上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学校分管计生干部核实,校长审批。

6、销假:所有请假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并向所属处室报到。

学校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考勤、批假登记工作,每周公布一次,每月统计公示后存档。

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使校务公开落到实处,推动校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和校群关系,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我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拟定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公开制度

1、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建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建立校务公开工作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设置“莆田十中校务公开栏”,公开内容以表格形式上墙公布。

3、每月5日为校务公开日,2日前各部门要及时把公开表格送交“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及时给予审核。

4、各项公开工作要有详细工作记录,各项公开制度和材料要归档。

5、校务公开要做到:(1)以事前公开为主,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2)以对外公开为主,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相结合;(3)以上墙公开为主,上墙公开与其他形式公开相结合。

二、责任制度

1、建立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业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填表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好公开表格并签名;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监督小组稽核后,由组长在表格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并上墙公布。

三、监督制度

1、建立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2、监督小组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宗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记录建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3、监督小组成员要广泛听取群众对公开事务反映的热点问题,综合分析并组织调查。属于失实的,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说明,并要求自查自纠。对属实的,及时反馈给公开领导小组。

4、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自觉接受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记录建档。主要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公开项目是否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使校务公开落到实处,推动校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和校群关系,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我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拟定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公开制度

1、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建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建立校务公开工作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设置“莆田十中校务公开栏”,公开内容以表格形式上墙公布。

3、每月5日为校务公开日,2日前各部门要及时把公开表格送交“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及时给予审核。

4、各项公开工作要有详细工作记录,各项公开制度和材料要归档。

5、校务公开要做到:(1)以事前公开为主,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2)以对外公开为主,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相结合;(3)以上墙公开为主,上墙公开与其他形式公开相结合。

二、责任制度

1、建立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业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填表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好公开表格并签名;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监督小组稽核后,由组长在表格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并上墙公布。

三、监督制度

1、建立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2、监督小组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宗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记录建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3、监督小组成员要广泛听取群众对公开事务反映的热点问题,综合分析并组织调查。属于失实的,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说明,并要求自查自纠。对属实的,及时反馈给公开领导小组。

4、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自觉接受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记录建档。主要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公开项目是否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校内申诉委员会及制度

为了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保障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享受合理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加学校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师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特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并制订师生申诉制度。

一、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机构

主任:蔡昆(工会主席)

成员:黄德元、谢经贤、林一萍、郑文通、

陈凯、

各工会小组长

二、教师申诉制度

1、教职工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伤害时,可向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申诉。

2、申诉渠道及程序:教师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问工会转达申诉内容,也可以直接到申诉委员会或通过校务公开信箱进行投诉。

3、申诉处理程序: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收到教师投诉事件后,必须限期组织专人负责协调各处室负责人进行解决。若遇到严重侵害或伤害教职工权益事件时,由教师申诉委员会主任提交校务会议研究解决。若学校无法协调解决的,再由学校向主管部门报告协调妥善处理。

4、申诉处理反馈: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处理完教职工投诉事件后,可以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向教师本人解释学校的处理意见。

5、本着“民主、和谐、尊重、求是”的原则。被诉各部门负责人禁止以各种理由故意刁难、侮辱教职工,确保教职工无越级上访,无越级申诉。

三、教师申诉委员会联系电话:5858701

四、校内学生申诉委员会机构

主任:张碧华(团书记)

成员:谢淑桑、林海青、施丽芳、各年段长、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各班班长

五、学生申诉制度

1、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伤害时,可向校内学生申诉委员会申诉。

2、申诉渠道及程序:学生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班长或学生会成员转达申诉内容,也可以直接到团委会找申诉委员会成员进行申诉,或通过校务公开信箱进行投诉。

 3、申诉处理程序:学生申诉委员会在收到教师投诉事件后,必须限期组织专人负责协调各处室负责人进行解决。若遇到严重侵害或伤害教职工权益事件时,由学生申诉委员会主任提交校务会议研究解决。若学校无法协调解决的,再由学校向主管部门报告协调妥善处理。

4、申诉处理反馈: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处理完学生投诉事件后,可以通过校务公开,或向学生本人解释学校的处理意见。

5、本着“民主、和谐、尊重、求是”的原则。被诉教师禁止以各种理由故意刁难、侮辱学生,确保学生无越级上访,无越级申诉。

六、学生申诉委员会联系电话:5896427

 

教代会工作制度

 1、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

2、咨询和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采用座谈会恳谈会咨询会等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与学校各部门及分管领导,就教职工和学校普遍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

3、代表检查和视察制度。组织代表或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代会决议的贯彻及提案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视察。

4、民主管理接待制度。由学校工会或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接待教职工代表和教职工来访,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

5、教代会报告制度。在召开教代会前和闭会后,分别向区教育工会、区总工会汇报或递交请示报名。

6、提案评选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提案专门工作小组,对每次教代会的提案进行评选,对优秀提案给予表彰和奖励。

7、代表培训制度。对换届新选出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另进行专题培训。

8、立卷归档制度。教代会的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为了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生活,给广大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维护好活动室的良好秩序,提高设施使用率,保障各项活动的有序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活动室开放对象:全校教职工

二、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中午:1230――200(冬季)   1230――230(夏季)

下午: 500――630(冬季)    500――700(夏季)

晚上: 700――900(冬季)    700――930(夏季)

周六、日整天

三、按安全规则使用器材,自觉爱护室内公共财产和各种设施,

不得乱拿乱放和外借活动器材,造成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随时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吸烟、乱抛纸屑和果皮等杂物;

五、活动中要循序渐进,注意安全,讲文明、讲礼貌,不大声喧哗和打闹,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和活动环境;

六、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搞好管理工作,保持卫生,维持秩序,活动完后切断电源,做好服务。

 

学校督导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践课改,有效地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方向,通过对年段的教育教学思想、开展工作的情况作较全面的督导,挖掘总结其闪光点、特殊处,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强指导。校内督导有利于端正教学思想、观念,有利于各项工作进一步有序高效展开,使年段作为教育教学实体的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评价指标

(一)贯彻教育方针

1、学习教育方针、理论               

2、贯彻学校办学理念                 

3、对学校本学期工作重点的认同       

4、实践课改                     

(二)年段管理

1、年段、备课组、班级计划         

2、管理渠道是否畅通                 

3、年段核心工作情况                 

4、年段特色工作以及效应

(三)学生德育

1、学生思想教育

2、学生组织及社团

3、日常行为规范

4、学生精神状态(学习意志)

(四)教学工作

1、备课组活动

2、上课情况

1)体现素质教育、办学理念

2)师生互动,教学民主

3)现代教育手段

4)教育质量

3、教研教改

4、备课笔记与作业

(五)特色加分

三、评价指标细目表

内容

项目

材料准备

(一)管理工作

1、年段状况分析

年段工作计划;师生基本情况;班主任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手册;年段班主任会议记录

2、年段工作重点及实施

3、学生家长协会组建

学生家长协会名单及活动记录

4、班子建设

班子名单、活动记录

(二)教育工作

1、学生社团建设

活动计划、过程记录、成果

2、班级自主班会

自主班会教案

3、班级日常管理

班级工作记录

4、日常行为规范

管理措施、评比记录

(三)教学工作

1、基础课

教案和作业;反思

2、拓展课

教案或讲义;拓展课计划;年段拓展课安排

3、研究课

课题、课题小组、指导教师,研究课安排计划和研究状况

4、备课组活动

备课组计划;活动记录;

5、年段备课组对新课程标准学习

新课程标准学习材料

6、练习与考试测验

试卷、备课组分析、评价

7、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及随班就读生的辅导

人员、记录

8、改革创新

实践课改活动、科研、特色

四、督导方法

1、听取汇报

2、观察

3、问卷调查

4、查看材料和记录

5、听课

    五、督导人员

教务处成员及骨干教师;

六、流程

1、年段准备

1)年段长为联络员

2)年段提供课表,听课教师座位

3)材料记录按类别放至规定地方

2、学校负责老师

问卷与访谈:(人员待定)

观察:

查看记录:

听课:

3、年段向督导组汇报(日程待定)

   督导组成员问卷观察访谈听课完成(日程待定)

   并向年段作出反馈(人员待定)

4、督导报告(人员、时间待定)

 

教研工作制度

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规范教研要求,提高教研实效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备课组的建设,特拟定教研工作制度如下:

一、总目标:

坚持育人为本,立足素质教育,开展创新教育;教研兴校,教研强校,使教师从教学型人才向教研型人才转变,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本校成为一所教研强、质量高的学校。

二、学科教研制度

1、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教育理论团结并督促全组教师执行教学任务。并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2、制定教研组计划,审核本科各年级的教学计划。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每个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4、关心青年教师的进修。结合学科实际组织观摩教学、评课、专题讲座等活动。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和教学效果,负责向教导处汇报工作。

5、认真抓好备课小组的工作,组织教师钻研教材、大纲、课标,坚持集体备课。

6、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各教研组要有明确的教改项目并进行实验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学教研论文。

7、教研组长要协助教导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指导思想、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教案、课堂教学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考核。

8、期末教研组长做好活动总结。

三、科任教师教研制度

1、根据教学计划、德育纲要、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坚持素质教育的观点,教书育人,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2、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现代教学理论作指导,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3、教学即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因材施教,注意尖子培养,加强中、下学生辅导,积极开展学科的课外活动。

4、注意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和心理素质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

5、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业,及时批改并做到规范化,准时上课、下课,不任意缺课、串课、拖堂,保证学生课间休息。

6、协助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既管教又管学。

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增加收费政策的透明度,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拟向学生收取的收费项目、标准、批准部门和文件号等内容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在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

2、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3、严格依据省、市、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年级和班主任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

4、学期结束时,学校应对收取的各项代办费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5、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6、要自觉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及群众的监督,对公示栏项目及收费的咨询, 学校要认真耐心地做好解答工作。通过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师生、学生家长、社会人人知晓,个个监督。

后勤管理制度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后勤应积极主动服务于中心,并为学校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切实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后勤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坚持原则,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以改革的精神搞好后勤工作,为开创学校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一、财务管理

1、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在总务处中设立财务室,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2、财务室编制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集中管理学校各种资金,参与学校经济活动方面的决策。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有关款项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学校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发票报销使用六联章,经手、验收签字后,总务处主任证明,会计审核,分管财务副校长签字认可后,由校长审批。

5、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各项收入及时缴存银行。出纳备用金不得超过叁仟元,非上班时间只能存放在保险柜。现金支票出纳管理,财务专用章会计管理,校长印章办公室管理,支票兑现须经校长签字。

大额款项支出按规定尽量使用转账形式,工程预付款按合同进行,其他非本校教职工不得暂付。暂付款要按规定准时具结。

总务处主任和会计主管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积极节约旅差费开支。因公出差均经有关校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回校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车票不得涂改,或用凑合的车票报销。(其中后勤人员出差由总务处主任证明,教师教研活动由教务处主任证明,班主任家访由政教处主任证明)。

二、财产管理

1、学校财产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的原则,做到物尽其用,尽量保证教学第一线和师生生活的物质需要。

2、学校财产由财务室和总务处共同管理,财务室以价值管理为主,并设立总账和分类明细账进行核算,总务处设立保管室,配设专职保管员,下设实验室、器材室及各功能室财产管理员,分别管理所属财产。

3、所有财产一律登记造册,建立财产账务,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低值易耗品的消耗、物品损坏、丢失、报废等手续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每学期清理一次。

4、凡购入各类物品,须经保管验收。领用物品须由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批,保管室要有领用登记,以备核对。

5、财产管理人员做好物品的日常清理和保养工作,认真采取防尘、防腐、防潮、防压等措施,做好安全保护工作,防火、防盗、防爆,对剧毒、易燃物品严格保密与防范,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解决。

6、学校财产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用,财产借出逾期未还,保管人员应主动讨回,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请领导研究赔偿事宜。

7、班级财产的保管由班主任负责,财产完好率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

三、采购

1、凡物品购置一律事先由相关人员填写请购单,经审批后方可执行。请购300元内由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批,300~2000元由校级分管领导审批,2000~5000元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经校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2、采购员应熟悉市场行情,充分了解预购物品的规格性能和用途,购回物品货真价真,数量足额。(专业含量较高的物品采购须有专业人员参与)。

3、凡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一律执行公示制度,并进行市场调查,5000元以上采购项目同时实行竞争机制,指定两人以上人员负责采购工作,并进行公示,公开招商,根据公开招商情况,再经校务集体研究后方可采购。

4、凡规定由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

5、采购各种物资发票,总金额在100元以上的必须开具税务发票,物品有型号规格等级区别的,应在发票上注明。购买图书及其音像等,应附名称、数量清单。采购发票要及时办理报批手续。

四、修缮

1、开支在200元内的零星修缮,由总务处主任研究确定,开支在2000元内的修缮项目,由总务处主任与校级分管领导研究确定,2000元以上的报校长审批(或校务会议研究)。500元以上修缮项目要编制预算及签订合同,修缮过程按规定进行市场调查和执行公示制度。

2、学校小工程建设(含修缮)投资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行公开招标竞争,并经校务会议集体研究方可承包。属政府文件规定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按文件要求办理。

五、住房管理与家具改革

新调入、新分配来校教职工,每人一次性补贴家具费300元用于购置家具,学校不予配备(学校空余家具可暂借使用,三个月后归还)。教职工宿舍内不能留用公家家具、办公桌椅或课桌。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长:林光亮

副组长:林朝晖

  员:许伟、陈薇、郭智鹏、各班班主任及其它教师。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郭智鹏、陈薇),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对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和年终奖金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医务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诊疗室消毒制度

1、医务室应定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保持医务室清洁卫生,地面、桌面、门把、诊疗床等每日用含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清洁。

2、医务室用紫外线灯管照射消毒。注射室、换药室、观察室,每天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小时,医务室每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小时。

3、严格掌握紫外线灯消毒时间,每周用75%酒精擦拭灯管一次,严格记录紫外线灯管累计照射使用时间,按照规定时间报废。

4、工作人员上班时着装整齐,无菌操作时要戴口罩、帽子、手套。

二、物品消毒灭菌制度

1、每周一对换药室器械及换药所用物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温度121℃,压力0.14Mpa,30分钟)消毒处理,并有记录、粘贴消毒日期。无菌物品应放无菌物品专用柜里。

2、高压蒸气灭菌消毒时,消毒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使用前要洗刷。

3、医疗器械用2%的戊二醛浸泡,器械要打开关节全身浸入,每周需更换一次消毒液,浸泡容器每周消毒一次。换药镊子与夹敷料镊子分开用2%戊二醛浸泡,防止污染无菌物品,消毒液必须浸没镊子2/3以上。消毒液每周更换一次,有记录并张贴更换日期。

4、体温计用清水洗净后放置于500mg/L含氯消毒液中浸泡,每日更换一次。

5、血压计、听诊器由医生自己定期清洁与消毒;各医疗床上用品定期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后清洗。

三、医疗废弃物

1、医务室一切医疗废弃物按要求分类后,用统一标识的黄色塑料袋包装,由专人收集后送学校锅炉房焚烧并做好记录。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将医疗废弃物丢弃。

2、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毁形后放于利器盒,统一收集后焚烧。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切忌将煤气罐倒置,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学校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公寓管理人员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门卫人员管理制度

门卫人员在校保卫科直接指导下,负责搞好学校的门房保卫工作,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坚决贯彻省教委、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的通告》和《笏石中学门房管理暂行规定》。

2、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寻衅滋事,摆摊设点,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管理,不得随便离开岗位。

4、加强责任心。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非本校师生,机动车辆不得随便进入校内,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认真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开、关校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